各区、市医疗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青医保规〔2019〕5号)的规定,结合全市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床位数量核定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下半年全市社会医疗保险住院医疗机构定点申请受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经卫健部门批准设立的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二)基本条件符合《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
(三)未有《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不得申请社会医疗保险定点情形的;
(四)对产科、儿科、精神科,以及医疗资源紧缺、具有突出专科特长、参保人需求迫切的专科医疗机构,优先纳入定点范围。
二、受理时间
2020年9月25日至10月31日
三、受理流程
申请单位向所在区市医保部门申请登录账号和密码,并登录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ybj.qingdao.gov.cn),填写以下信息:
(一)医疗机构基础信息;
(二)卫生技术人员信息。
四、有关说明
按照国家、省、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关要求,对上半年提交申请但未通过评估的医疗机构,本次再次受理时可优先组织评估、协商谈判、公示结果、签约公布。
五、联系电话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85760117
崂山区:88976890
西海岸新区:86162560
城阳区:58659922
即墨区:88512635 88539902
胶州市:82289036
平度市:87367812
莱西市:6603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