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家岭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8月20日收到来自荆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所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20250417的药品不合格报告,现将不合格药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6月30日,屈家岭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荆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所对荆门屈家岭管理区经方中药馆进行监督抽检,抽样中药饮片为湖北正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地黄”(批号2204001,1kg/袋,检验报告编号20250417),依据《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检验,检验结论为“地黄”含梓醇0.08%(规定不得少于0.20%)不符合规定。 二、风险控制情况
屈家岭管理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8月2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20250417的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荆门屈家岭管理区经方中药馆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库存。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荆门屈家岭管理区经方中药馆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办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60元,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荆门屈家岭管理区经方中药馆销售不合格药品的主要原因是未严格落实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未索取供货商的检验报告等。当事人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保证药品安全:严格遵守药品安全法律法规,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格落实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认真学习药品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