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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分局全面开展特殊管理药品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4/06/12 信息来源:查看

    为进一步规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持续加强特殊管理药品质量管理和安全防范,严防特殊管理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按照省局相关部署要求,第五分局采取切实措施,对辖区的特殊管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制定计划,明确任务。检查计划突出重点,以芬太尼类药品、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及曲马多复方制剂等新列管和滥用、流弊风险高的品种为重点品种,生产环节重点检查申请报批计划、领料及生产记录、安全储存及销售情况,经营环节重点检查购销渠道是否合法、票账货款是否一致等,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从非法渠道进货、设置“账外账”“库外库”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的放矢。

    二是严格检查,筑牢防线。分局严格对照检查计划和方案的标准要求全面开展专项检查,今年以来,已组织完成辖区内1家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生产企业和3家使用阿片酊、麻黄碱、咖啡因等特殊药品为原料的生产企业、6家麻精药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检查中未发现特药环节严重和主要缺陷,对发现的一般缺陷已督促相关企业进行整改。

    三是加强联动,形成合力。为提升检查效能,分局积极与辖区市场监管和公安部门沟通联系,对2家使用特殊管理药品的生产企业和2家麻精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联合检查,对2家采购量较大的诊所开展了延伸检查,形成监管合力。

    四是强化宣贯,营造氛围。分局召开辖区药品批发企业监管工作会议,宣贯《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意识,持续加强特殊管理药品质量管理和安全防范。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关于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的通知》开展自查,对第二类精神药品购买、储存、运输和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安排企业对照《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右美沙芬等药品管理的通知》要求,对库存产品登记造册并上报,按规定销售或退回。

    下一步,第五分局将继续加强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阻断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确保不发生流弊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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