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经我局审查,拟办企业山东厂场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符合规定要求,拟予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25年03月20日至2025年03月29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6122号 邮政邮编:250014
特此公示。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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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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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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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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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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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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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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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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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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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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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厂场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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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连锁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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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委托惟实医药有限公司储存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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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夏镇街道夏阳东路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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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法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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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法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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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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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惟实医药有限公司储存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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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BA5374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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