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具体举措、实施方案以及安徽省中医药大会精神,1月19日上午,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强主持召开会议,研究讨论省局促进我省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许可注册处、药品生产监管处、中药化妆品监管处、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管处、科技发展处、人事处、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有关负责人参会。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我省中药产业发展的有关要求,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省委 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具体举措》、《安徽省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国家药监局关于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结合本处室或单位的职能,提出了工作思路、重点措施和实施路径。
姚强要求,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遵循中医药理论,结合省局职能,从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上市后监管、中药标准制定、不良反应监测、人才队伍建设、监管科学研究等方面,深入思考,认真谋划,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措施细化实化具体化,建立健全符合中药特点和规律的监管制度和服务措施,助力我省由中药大省向中药强省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