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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零售药店能否经营司美格鲁肽注射液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2/04/27 信息来源:查看

甘药监函〔2022〕82号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零售药店能否经营司美格鲁肽注射液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司美格鲁肽注射液(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J20210014,商品名:诺和泰,规格:1.34mg/ml,1.5ml预填充注射笔)与精蛋白人胰岛素混合注射液(诺和灵N)等药品,均属于治疗成人2型糖尿病,均为生物制品中的胰岛素产品,使用方法均为皮下注射。按照《反兴奋剂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8号)第十条:“除胰岛素外,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蛋白同化制剂或者其他肽类激素。”故药品零售企业可以经营司美格鲁肽注射液。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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