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药监函〔2022〕82号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零售药店能否经营司美格鲁肽注射液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司美格鲁肽注射液(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J20210014,商品名:诺和泰,规格:1.34mg/ml,1.5ml预填充注射笔)与精蛋白人胰岛素混合注射液(诺和灵N)等药品,均属于治疗成人2型糖尿病,均为生物制品中的胰岛素产品,使用方法均为皮下注射。按照《反兴奋剂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8号)第十条:“除胰岛素外,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蛋白同化制剂或者其他肽类激素。”故药品零售企业可以经营司美格鲁肽注射液。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