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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查处理国家计划抽验品种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5 信息来源:查看

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39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206号)》涉及你辖区标示为安徽省万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生产的1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详见附件)。

请你局督促涉事企业,围绕可能存在的问题,认真排查不合格饮片生产质量风险隐患,分析查找造成饮片不合格的原因,对存在风险隐患问题的,应当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以持续改进和提高药饮片质量,必要时,应督促企业召回相关批次产品。同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大对涉事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企业的排查和整改情况,请于2018年1月22日前报送省局药化生产监管处。

    联系人:蔡  辉  电话:0551-62999252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2日

  

附件:

药品

品名

标示生产企业或供货单位

生产批号

检品来源

检验依据

不合格

项目

人参

安徽省万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170101

江苏省中医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检查](农药残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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