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法治医保建设,切实做到法治建设与医疗保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州医保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在持续提升医保行政执法水平“出实招、下深功”,不断强化提高医保基金监管能力。
以“学法”促业务水平提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多次举办医保行政执法培训班,专题培训《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等医保法律法规和办法,努力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并要求全体行政执法人员严明政治纪律,坚持廉洁自律,坚决杜绝任何贪污腐败和权力寻租,坚决杜绝有线索不核查、有案件不查处、系统内外勾结等行为。领导干部带头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基金监管工作过程中既要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又要讲究方法柔性执法,宣传好医保政策法律法规,起到执法的最高效果,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既能看到风清气正,又能感受到执法部门的关心关爱,不断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以“执法”促专业队伍建设。为使行政执法合法化、规范化、标准化,医保局组建初期就办理了《青海省罚款没收财物许可证》,购置执法记录仪2台,8名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成绩均达到了合格。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建设法治医保工作中的作用,与北京大成(西宁)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服务协议》,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建立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医疗专家名录库、社会监督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的“名录四库”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权责清单》的“一清单”,全面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以“用法”促服务效能提升。严格执行医疗保障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引与文书样式》制作相关文书。主动与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医保部门主导、多部门参与的监管联动机制,努力形成信息共享、联防联动、齐抓共管、联合惩戒的基金监管工作格局。严格执行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国家医保局公安部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移送公安机关欺诈骗保案件1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