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日,州医疗保障局印发了《黔南州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区域总额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的背景
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是实现医保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重要保障,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前提和基础。《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等文件均对加强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二、实施的必要性
从2017年起,我州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整体运行压力日益明显,整合为城乡居民医保后,从2019年开始实施城乡居民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工作,在参保人员医疗需求日益增长、医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的形势下,基金总体运行平稳。为建立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总量、医疗费用总量与经济发展水平、医保基金支付能力相适应的宏观调控机制,进一步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权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需在国家、省相关政策框架下,开展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工作。
三、实施的内容
将年度基金分为调剂基金10%、独立核算基金10%、当年可支配基金80%三类进行核算管理,同时细化考核评价指标,明确激励机制和合理超支风险分担机制。按照“分级管理、责任共担、统筹调剂、预算考核”的原则,搭建起保证质量、控制成本、规范诊疗为核心的医疗服务评价与监管体系,实行基金按月“先拨后审”的审核和年终考核清算的基金总额预算管理方式,压实医疗机构职责,激发医疗机构自主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内生动力,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