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卫生计生委公布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目录。
本次公布的重点监控药品目录是依据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对重点监控药品的监控原则、监控范围和遴选原则,对疾病非治疗必需、辅助性药品、营养性药品、临床疗效证据不充分、不良反应发生率高、高价格、无特殊原因使用量快速增长的药品,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县区卫计委报送的重点监控药品,经汇总整理,并组织有关专家最终遴选出来的全市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其中县以上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3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监控药品20个。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实行动态调整,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