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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疫苗储运配送信息(2018年第012号)
发布时间:2018/01/29 信息来源:查看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要求,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疫苗生产企业)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疫苗委托配送、储存等信息。

    企业情况: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疫苗生产企业)将流感病毒裂解疫苗0.5ml/支、流感病毒裂解疫苗0.25ml/支(疫苗品种)委托给杭州诚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疫苗区域仓储企业、配送企业)进行区域仓储及配送。合同有效期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区域仓储及配送运输情况:疫苗区域仓储及配送企业仓库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楚天路168号4幢4层、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楚天路168号2幢1层东,运输车牌号浙AZ305F、浙AZ4F98、浙AJ2W52、浙AJ3K10。

    备注:疫苗生产企业应同时在企业网站公开上述信息。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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