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对济南鑫秀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等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审核,以下企业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准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济南市长清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8月29日
监督电话: 87209206
电子邮件:cqspzx@jnfda.gov.cn
通讯地址: 长清区经十西路以东、通发大道以北,晶恒电子工业园向东约1500米,创促大厦一楼
邮 编:25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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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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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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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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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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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事项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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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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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BA5318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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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鑫秀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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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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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事处小柿子园居委会南5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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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文昌街道阜新街原山官邸南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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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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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事处小柿子园居委会南5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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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文昌街道阜新街原山官邸南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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