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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局三举措推进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4/08/14 信息来源:查看

    今年以来,拱墅区局按照《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行动方案》要求,扎实推进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检查。截至8月12日,在线完成393家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全覆盖检查和205家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并责令改正、闭环整改5家,逐一进行行政约谈。

    一是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压实主体责任。召集27家连锁药店总部代表32人进行宣贯培训,部署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专项工作方案,扎实推进自查自纠。着重对处方药网络销售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进行剖析,对《处方管理办法》《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涉及的相应条款进行解读。同时,通过微信群发布药品网络销售自查表,组织393家网络销售药品的药店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专项检查要求,加强处方药销售管理,抓好签订协议、实施实名制、避免处方重复使用(避免滥用)、先方后药等环节落实。

    二是加强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检查技能。组织19个基层所药械化业务骨干,举行药品网络销售专项业务培训会,重点围绕“查什么、怎么查”,以案说理提高检查技能。针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加强重点提醒,提出明确要求,将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报告、处方药展示、店铺资质信息公示等内容,作为专项检查的重点进行排查。

    三是线上线下联合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指定专人、每周开展线上抽查,将网上禁售目录中的药品是否进行网上宣传和销售、处方药展示和销售是否合规、店铺信息是否和实际相符等内容,始终作为重点进行排查。加强线下现场检查,对新开办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药店重点检查,突出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报告情况、线上线下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情况、是否存在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情况,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集中治理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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