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申请人:鸿禾谷药业(杭州)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付双龙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不予字20244000062号
你(单位)于 2024年12月09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44037840)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没有提供企业负责人变更后的身份证正反面信息及学历。且人员变更可走无需现场检查的申请流程。
2024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