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品监管,保障药品使用安全有效,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对天津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药品进行了监督抽验。现将3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本市市场监管各级执法部门对监督抽验发现的上述不合格药品依法进行了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天津市药品监督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名单
2018年7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天津市药品监督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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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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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
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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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示生产企业(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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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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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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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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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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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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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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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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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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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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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地蓝
消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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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天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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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片重0.73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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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11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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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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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WS3-B-0649-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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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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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重量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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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
药品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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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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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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硼酸甘油
滴耳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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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公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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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l:0.3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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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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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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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疗机构制剂规范》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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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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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pH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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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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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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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茄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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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制药(桦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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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片含颠茄浸膏10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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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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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药材集团宁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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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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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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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检查】
重量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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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食品
药品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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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药化生产处、药化产品处、各区局、市药检院、稽查总队。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