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12月21日经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近日,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印发《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精心部署开展各项宣传活动。
开展监管人员集中培训。围绕学懂法律条文,学通法律精神,加强对全市各级监管人员特别是基层监管人员的培训。11月底前,六安市局将举办一次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培训班,对新《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生产、经营与使用、不良事件的处理与召回、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逐一解读,确保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符合《条例》的最新要求。
深入医疗器械企业宣传。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范围,针对不同监管对象,分类开展《条例》集中宣讲解读,积极学习宣传企业主体责任、鼓励创新发展、全过程管理、违法行为查处、监管责任落实等重点内容,指导企业学通、学懂法规条文,强化企业主体意识和守法意识。
营造条例宣传良好氛围。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与全国《条例》知识竞赛、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等活动相结合,深入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按照当前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影、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媒介作用,主动宣传《条例》的新制度、新举措、新规定、新要求。
提升监管系统执法能力。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按照《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做好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的督导和指导。11月底前,市局将举办一次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培训班。持续推进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落实生产环节监管责任,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等多种形式,强化对企业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检验监测对监督抽检工作的支撑作用。
一步,六安市市场监管局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压实各级工作责任,加强督查指导力度,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扎实推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确保《条例》宣传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