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市医保局组织召开新一轮DRG付费专项培训会,旨在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提升效能,保障全市DRG付费改革持续深化、平稳推进。
会议指出,DRG付费改革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关键举措,对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推动“三医”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市自2022年启动改革以来,按照“抓扩面、建机制、打基础、推协同”的总体思路稳步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三年来,医保基金拨付率逐年提高,住院次均费用、患者次均自付比例、平均住院日实现“三下降”,65个重点专科获得政策激励,两家医疗机构获评“全省支付方式改革先进单位”,数据工作组相关经验被省医保局作为典型刊发。2026年,全市实施DRG付费的医疗机构将扩大至127家。
本轮培训聚焦新增付费机构在基础管理、政策理解、内部协同等方面可能存在的短板,开展针对性强化指导。会议强调,各医疗机构要紧紧围绕四项核心任务发力:坚守病案首页质量“生命线”,确保疾病编码真实准确;抓牢临床行为规范“牛鼻子”,杜绝过度医疗与违规操作;夯实内部精细化管理“基础桩”,完善配套制度与考核机制;用好信息系统改造“助推器”,保障数据及时准确完整传输。
会议明确,医保部门将持续完善配套政策,加强业务指导与基金监管力度;各医疗机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在合理控费的同时,牢牢守住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培训要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助力我市DRG付费改革提质增效,为实现医疗保障与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