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长生药业有限公司未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我局已依法作出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豫药监药处罚〔2022〕7-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项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第二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现依法注销许昌长生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豫AA3749360)。
特此公告。
附件:许昌长生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有关信息表
2025年5月6日
附 件
许昌长生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
(批发)有关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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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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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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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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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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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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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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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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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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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长生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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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涛
(罗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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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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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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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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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七一路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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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七一路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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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豫 AA3749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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