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监〔2018〕31号)规定,现将辽宁人民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敖汉德福居店、赤峰市惠生善强大药房有限公司、赤峰雷蒙大药房第四百五十九连锁门店、赤峰市金海昌医药超市有限公司、喀喇沁旗荣济堂大药房锦山湖滨新区连锁门店、赤峰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阿鲁科尔沁旗福仓苑连锁门店等44家企业办理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变更)信息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