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我局审查决定,依法注销以下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自注销之日起,该企业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药品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经营方式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许可证编号
|
注销原因
|
|
1
|
开阳县精诚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马头寨分店
|
开阳县云开街道马头寨社区051网格东山路228号
|
零售(单体)
|
谢兴国
|
黔DA851h00012
|
企业主动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
|
2
|
贵州家家康顺康药房
|
开阳县云开街道办事处贵阳路蓝山郡二期9幢-1-1号
|
零售(单体)
|
李敏
|
黔DA851h00058
|
企业主动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
|
3
|
开阳县精诚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楠木渡镇分店
|
开阳县楠木渡镇街上
|
零售(单体)
|
谢兴国
|
黔DA851h00024
|
企业主动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
特此公告
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