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于2026年2月3日受理凉山福星医药有限公司提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于2026年2月3日起对拟注销凉山福星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进行了公示,在1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凉山福星医药有限公司持有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川AA834000019;经营地址: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光明镇农光村1组11号1层;法定代表人:林智雄;主要负责人:彭泽剑;经营范围:生物制品、中成药、化学药]。
特此公告。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