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申请人:宁波唯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林芙蓉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44009018号
你(单位)于 2024年12月25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44039623)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住所由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天健巷26号1101-9室变更为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天健26号501-19室。经营场所由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天健巷26号1101-9室变更为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天健26号501-19室。自设仓库地址由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天健巷26号1101-9室变更为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天健26号501-19室。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