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天津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经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京东秒送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滨海新区京山南道分公司符合法定条件,准予核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附件1);天津好药师健亿佳大药房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符合法定条件,准予变更《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附件2);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万宁大药房等2家企业符合法定条件,准予延续《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附件3);天津市塘沽益民堂药店等3家企业符合法定条件,准予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附件4);天津创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符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变更或标注要求,准予备案、变更或标注(附件5、附件6、附件7)。
特此公告。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