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监管,为群众用械安全保驾护航,自今年5月起,黑龙江省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医疗器械使用单位683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65份,立案3起,罚没款45万元。
结合大庆市实际,大庆市局制定下发了《2016年医疗器械使用环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对全市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进行有计划、有重点的监督检查。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结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颁布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着重检查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医疗器械电子台账系统、大型医疗器械校准养护、温湿度监测与贮存运输四大方面的管理情况,并检查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是否切实履行购进查验和使用前查验制度,是否存在使用未依法注册、过期、无合格证明文件医疗器械的违法违规行为。
从检查及复查情况看,大部分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较强,但是仍有部分使用单位存在未履行医疗器械购进查验职责、对消毒后医疗器械未标示消毒日期、将医疗器械席地摆放或与生活用品混放等问题。对此,执法人员均现场进行规范指导,并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摘自中国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