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曼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经核查,你公司已不再原址生产经营,且已无法联系,不能保证产品安全、有效。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拟取消你公司《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证件编号:桂南药监械生产备20210004号)。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分局申请现场核查,逾期未申请的,我局将依法取消你公司《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证件编号:桂南药监械生产备20210004号)。
特此公告。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