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康舒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局依法对新疆康舒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采取暂停药品销售的风险控制措施,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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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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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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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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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经营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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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康舒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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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号:兵AA99
3001055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城区7小区179栋3楼办公室西
法定代表人:刘峰
质量负责人:程树军
经营方式: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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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未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无法保证药品质量,无法实现药品可追溯。
2.网络销售药品行为未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企业网络销售药品的采购无法提供供货单位合法资质。
4.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未有效开展质量管理工作。
5.企业对购货单位的证明文件、采购人员及提货人员的身份证明未进行核对,无法保证药品销售流向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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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在售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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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