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关于开展换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3〕199号)、江西省核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验收标准》(赣药监规〔2024〕6号)的规定,经我局组织专家对江西省肿瘤医院、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江西省人民医院的申请进行审查和现场检查,认为符合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的许可要求,现予以审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5日,共计7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91-88121017
地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
邮政编码:330029
电子邮件:jxsypjyc@126.com
特此公示。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9日
附件:
江西省核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审查公示
(2024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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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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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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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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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项及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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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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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药品科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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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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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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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肿瘤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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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5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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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核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第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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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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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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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配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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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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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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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东岳大道15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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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核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第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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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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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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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配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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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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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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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爱国路1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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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核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第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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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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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凤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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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配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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