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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6 信息来源:查看

各县(区)、开发区卫生健康局: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以下简称感控)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480号)(以下简称通知),切实提高医疗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做好感控工作的重要性

    感控工作是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底线要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抓好感控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把感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敏感性,自觉做好感控工作,预防和控制感染性疾病传播,杜绝医源性感染发生,防范化解感染暴发风险。

   二、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医院感染管理

    要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体系,成立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小组,配备专(兼)职人员承担医院感染管理和业务技术咨询、指导工作。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爆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环境卫生管理,定期不定期进行院内消毒,病房经常性的开窗通风;医务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并落实手卫生规范、医院隔离技术和感染监测规范;进行器械消毒、建立一次性使用医疗物品消毒产品进货验货登记制度和使用管理制度;抗菌药按要求进行管理、监测和使用;医疗废物处置符合国家规定,乡镇卫生院要指导村卫生室规范处置医疗废物。

   三、开展全面排查整顿,排除隐患

    基层医疗机构要切实发挥本机构感染管理工作小组的作用,明确职责分工,将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做到职责明确、权责一致。要全面开展感控排查整顿工作,查找梳理主要问题和风险点,对于发现的薄弱环节及风险隐患,要采取针对性措施立即整改,消除感染隐患,守住医疗质量安全底线。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排查整顿工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举一反三,立行立改。

   四、组织学习培训,提高感染防控能力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防范医院感染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要建立感控全员培训制度,每年至少开展1次感控法律法规、知识和技能专项培训。培训对象要覆盖全体医务人员以及医疗机构的管理、后勤(包括外包服务)等人员,培训内容针对不同岗位特点设定,并组织培训效果考核。切实加强重点科室的感染防控工作,避免发生医院感染事件。

   五、加强监督管理,严肃追责追究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指导,对医院感染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置,将感控工作作为“一票否决”项纳入医疗质量考核范围、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医师定期考核、护士注册和个人评优评先等工作。发生疑似感染暴发或暴发后,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指导医疗机构开展感染暴发的医疗救治及调查处置工作。对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处理;缓报瞒报事件的,将从严从重处理。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19625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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