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伊犁州市场监管局召集医疗机构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召开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码工作推进会。自治区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处长卡迪尔·吐尔洪,伊犁州拟选的5家三甲医院及5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参加会议。
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是对医疗器械在其整个生命周期赋予的身份标识,是其在产品供应链中的唯一“身份证”。
会上,发码机构人员讲解、演示了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的实施过程,表示将致力于新疆医疗企业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以及使用单位的“三医协作”。据了解,今年新疆将通过“三医协作”推广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应用,涉及9大类69个医疗器械品种,助推医疗器械从源头生产到最终临床使用全链条联动,以进一步拓展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医疗、医保、监管等领域的衔接应用,保障公众用械安全。
伊犁州市场监管局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处处长李西民介绍,伊犁州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98家、二甲以上医疗机构27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5家。此前,该局已联合卫健、医保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推进方案。此次推进会由发码机构开展培训,并邀请自治区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人员解读相应的政策,为下一步进行试点并全面推进工作打好基础。
“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可实现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的透明化、可视化,提升产品的可追溯性,是医疗器械监管手段创新和监管效能提升的重要抓手,推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落实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应用,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规范和要求执行,确保落实到位,自治区药监局作为监管部门,将协调解决好推动落实这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自治区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处长卡迪尔·吐尔洪表示,自治区药监局将根据试点的情况,在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有序开展应用,逐步实现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一码联通”,同时探索构建医疗器械监管大数据平台,让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真正发挥出提升监管效能和助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