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计生委(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委属(管)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关于委托开展2018年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宣传工作的函》(国卫医资源便函〔2018〕76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2018年继续委托健康报社开展改善医疗服务相关宣传工作。请各单位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宣传工作的通知》(宁卫计办发〔2018〕190号)要求和健康报社《关于开展2018年度改善医疗服务宣传推进活动的通知》安排,配合健康报社做好我区2018年改善医疗服务宣传工作。
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