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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卫生健康委 泰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泰州市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0 信息来源:查看

泰卫健发〔201950

各市(区)卫生健康委、公安局(分局),市急救中心、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

   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医政〔20196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泰州市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请各试点医疗机构认真贯彻执行。

各市(区)卫健委、公安局(分局)要参照省、市院前医疗急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本地区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相关工作,不断提升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和水平,满足群众急救服务需求。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泰州市公安局

                                                                                                       20191216

 附件

泰州市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医政〔201968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的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加强区域急诊急救信息资源的整合,提升院前院内医疗急救一体化服务能力,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强全市急诊急救信息资源整合,提升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信息化程度,实现院前与院内急救急诊信息互融互通,提高急危重症救治效率。 

二、工作目标

在市急救中心、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开展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试点,利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适合我市实际的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模式。到2019年底,市急救中心与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实现急救急诊信息互联互通;到2020年依托“泰康云”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成全市急救急诊信息共享调度平台,市急救中心通过各市急救站与全市设有急诊科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现急救急诊信息互联互通。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9年底)

1.提升院前急救智能化水平。市急救中心在急救车上安装车载式智能交通导航系统、车载智能监控系统,实时监测车辆运行状态和车内患者情况。

2.建设院前急救预告知系统。市急救中心建设联网医疗机构预告知系统,助力五大中心建设。通过指挥调度系统的功能升级,将患者病情、心电监护、急救车动态信息及时告知送往的医疗机构;接诊医疗机构可根据预先得知的信息尽早准备救治力量,建立院前院内一体化绿色通道,使病人送达医疗机构后能及时获得救治,提高救治成功率。

3.根据省有关部门部署,推进120呼救手机用户位置精准定位,缩短急救反应时间,提高危重患者救治成功率。

(二)第二阶段(20205月底)

1.建设市级院前急救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市急救中心提升内部管理智能化水平,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推进站点运营、人员工作绩效、急救车辆和物资状态、后期保障等内部管理的数字化建设。探索移动支付和为患者家属提供各医疗机构急诊科抢救资源实时查询功能。

2.推进院前院内信息共享交换。市急救中心、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对接“泰康云”平台,实现院前急救数据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医疗机构急诊信息系统互联互通。院前急救人员根据医疗机构提供的急诊工作量、抢救床位信息、就诊信息、诊断信息及转归信息等,及时了解掌握各医疗机构的急诊资源信息,科学确定送治医疗机构,达到快干预,准诊断,稳转运,进一步提高急诊救治成功率,并实现医疗急救服务的远程指导。

(三)第三阶段(20209月底)

1.推进市与各市院前急救信息互联互通。各市急救站加强急救调度信息化建设,升级调度指挥系统,与市急救中心统一院前急救数据标准和数据交换接口,实现与市级急救调度系统无缝衔接;整合市及各市急救中心(站)接警、调度和车辆信息等业务数据,市急救中心对各市急救站的调度信息、出车信息、急救处置及向院内转送信息等进行监测和质量控制,实现全市急救业务运行的统一管理;市急救中心通过各市急救站与全市设有急诊科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现急救急诊信息互联互通,并助力“五大中心”建设。

2.完善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支撑体系。健全完善市急救中心与公安110社会联动机制,积极推进院前急救信息、交通实况信息和相关视频图像资源共享,畅通“绿色通道”,保障救护车优先通行。保证相关网络医疗机构急救分站人员队伍相对固定,确保院前院内医疗急救一体化工作顺利实施。

3.保障信息安全。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健康医疗数据保密规定,建立完善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制度,严格管理患者信息;加强信息防护,升级网络安全设备,定期开展信息安全隐患排查、监测和预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急救中心、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要高度重视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试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组织抓好落实,统筹协调推进,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流程、规范,确保此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各市(区)卫健委要明确职责,统一布置,各急救站要按期完成调度系统升级改造,有关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主动与急救调度系统对接,按时实现急救急诊信息互联互通等目标。

(二)开展督查评估。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将通过调研、专项督查、定期评估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市急救中心要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及时记录、总结推广典型实例及做法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

(三)加强宣传。各有关医院要积极探索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大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信息的宣传普及力度。积极运用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针对性推送急救常识和基本技能,有效提升全民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推动急救医疗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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