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泾县提前完成国家组织的第六批国家药品(胰岛素专项)集中采购任务,全县医疗机构约定胰岛素采购量为13.55万支,实际采购24.97万支,完成比例达184.3%,中选产品价格平均降幅48%,最高降幅73%,按集采前价格计算,节约采购费用约895.68万元。
为精准高效完成采购任务,泾县医保部门注重从源头介入,分析各医疗机构上报采购量,逐一复核,指导其精准上报约定采购量,增强数据可信度,为国家药采谈判提供筹码,保障集采任务的顺利完成和结余留用资金的合理分配。同时,预留集采产品预付和结余留用资金,在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的基础上,按不低于年度约定采购金额的30%预付给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机构向企业支付货款的周转金,专款专用,积极缓解医疗机构资金压力;积极落实医保基金结余留用奖励,将节约下的医保基金按比例奖励给医疗机构,大大提高医务人员使用集采产品积极性。
泾县医保局及时将各定点医疗机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积极沟通协调厂家和配送公司,按照时间节点形成任务完成梯度,统筹安排优先采购未完成批次同疗效药品。在医保定点协议中,明确要求医疗机构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产品,将集中采购产品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下一步,泾县医保局将继续坚持国家药品集采政策导向,加强药品集中采购和监管工作,积极探索新的药品采购模式和管理机制,进一步降低群众药品费用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