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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医保局组织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5/28 信息来源:查看

    为切实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水平,精准把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进一步提升基金监管法治化、规范化水平,5月21日,台山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开展学习研讨,确保新规学深悟透、落地见效。

    会上,陈品耀副局长领学《实施细则》全文,重点围绕制定背景、核心条款、监管职责、违规情形及法律责任等重点内容进行系统阐释,结合基金审核、案件办理、智能监管等业务实际,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原则性规定与《实施细则》具体执行条款逐条对照、深入辨析,引导全员精准把握政策边界,提升规范执法、依法办案的能力,切实做到学懂、弄通、用准。

    会议指出,《实施细则》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国家医保局完善医保基金监管制度、提升监管精细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对解决当前医保基金监管实践中的难点问题、明确监管权责边界、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要求全体人员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领会,切实将《实施细则》要求融入日常工作、落到实处。

    此次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实施细则》的宣贯工作,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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