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瑞安市局根据《瑞安市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不断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监管,指导企业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全面推进医疗器械规范工作,保证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有效,促进医疗器械产业提升发展。
一是提升业务,规范执法标准。从各单位抽调精干力量30多人,组建一支专业的GSP检查员队伍,并开展业务培训,积极参加温州市局组织的“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培训,深入学习《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知识,有效提升总体监管能力,规范检查员执法标准。
二是落实责任,健全监测机制。召开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推进会,邀请各县级医疗机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等单位的药械不良监测负责人参加会议,再次强调监测药械不良反应的重要性,层层落实责任,健全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药械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保证及时上报不良反应的情况与进度。
三是指导认证,确保整改到位。科所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各自辖区内已备案的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开展认证指导工作,已完成医疗器械经营企业GSP检查143家。对经营单位的医疗器械管理制度与职责、人员与培训、采购验收、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逐一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未设置近效期医疗器械区、质量管理人员培训不到位、部分质量管理记录缺失、供货商资格未审核等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要求限期整改,共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同时建立微信群,发布整改标准及注意事项,及时指导整改工作。
(摘自浙江省药监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