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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局念好“查训报”三字经 提升农村药品监管能力
发布时间:2024/03/28 信息来源:查看

    针对农村地区药械妆经营使用单位分布散、数量多、规模不一、硬件投入差异大的现状,怀宁县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从整合监管资源入手,提炼出片区监管员“查”、县药安办“训”、村(居)两员“报”的监管机制,有效提升农村药品监管效能。

    分层分类“查”。各基层市场监管所以乡镇为片区,设片区监管员,片区监管员依托药品智慧监管APP对药械妆经营单位进行每年一次的全覆盖检查和风险分级登记,做到“底数要清、心中有数、风险可控”;有针对性地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药品“过票”行为等专项检查,精准治理,做到有记录、有整改、有反馈。聚焦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以药房和医疗机构为重点对象,基层所联合乡镇食安办、卫生院、派出所等单位开展联合检查。通过全面检查、专项执法和部门联查等方式,加大监管力度,有效规范经营使用行为。

    全员全程“训”。怀宁县药安办通过培训会、现场教学等方式,组织专业监管人员对乡镇药品安全“四员”进行培训,讲解药械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基本检查内容,提升“四员”履职能力,强化责任意识。依托县药品安全法治教育基地对药械妆经营使用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开展集中轮训,村(居)协管员、信息员上门发放宣传手册、一封信、明白纸等,精准投递法律法规和相关经营规范要求,切实提升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扎实开展药品安全知识进校园、安全用药大讲堂、乡村大喇叭等活动,科普安全用药用械用妆知识,让群众买的放心、用的安全。

    及时主动“报”。村(居)协管员、信息员结合日常巡查工作,摸排药械妆经营使用单位的基本情况,查看药品储存条件、执业药师在岗及销售行为等,如发现药房夏天不开空调、执业药师不在岗、人员聚焦推销、游医药贩上门推销药品等情况,应当及时主动上报给乡镇药安办和属地市场监管所;此外,督促经营使用单位及时收集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信息等,有效加强风险监测与预警。

    在基层药品监管“查、训、报”工作机制中,市场监管部门和乡镇、村既分工协作、突出重点,又相互交叉融合,形成监管链和监管闭环,做到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域覆盖”,有效打通基层药品监管的“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怀宁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活动6场次,培训药械妆从业人员100余人次、药品安全“四员”150余人次,检查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376家次,排查消除风险隐患110个,上报药械妆不良反应(事件)89例,查办相关案件17起,有力净化了农村地区药品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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