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市药械使用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督促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药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从6月份开始,义乌市局分批组织全市1000余家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知识培训会。截至目前,已开展培训会7次,发放各类资料200余份,累计培训医疗机构650余家次。
一是聚焦企业需求,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培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为重点,围绕医疗机构在药械采购验收、储存养护、特殊药品管理、冷链药品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别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条款。授课过程中将法律条文与日常检查发现的相关问题案例相结合,让法律条文变得生动具体,易于理解。
二是强化自律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培训会上各医疗机构都加入了所在镇街的医疗机构自律小组微信群,将日常监管实践中出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在群里进行通报,并将相关案例进行分析和警示。通过对这些现实案例的深入剖析,使医疗机构经营者更加直观地认识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后果,从而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同时义乌市局将通过成立医疗机构自律小组,通过交叉检查,交叉学习的方式,来进一步强化企业落实药械使用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指导企业加强对本单位使用的药品质量的管理,发现疑似不良反应的,应当及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培训会上,义乌市局要求医疗机构对本单位药械使用环节中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进行自查,及时整改消除,筑牢药械质量安全使用屏障。后续我局将开展药品风险隐患排查百日整治行动,重点对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安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真正达到“查处一起,警示一片,教育一批”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