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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康华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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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经济开发区月河路6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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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经济开发区古亭街8877号、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东路 369 号(委托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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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酐测定试剂盒(苦味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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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60mL×1 R2:60mL×1;R1:50mL×1 R2:50mL×1;R1:60mL×3 R2:60mL×3;R1:80mL×2 R2:80mL×2; R1:50mL×2 R2:50mL×2;R1:80mL×2 R2:20mL×2;R1:30mL×3 R2:30mL×3;R1:25mL×2 R2:25mL×2。校准品:2mL×1(选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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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肌酐的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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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开封有效期:试剂开封后,在2~8℃冷藏,避光条件下可存放30天。校准品开封后,在2~8℃冷藏,避光条件下可稳定30天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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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械注准2016240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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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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