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市场监管局坚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三抓三强化”推深做实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确保人民群众安全用药。
抓企业自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针对从业人员管理、采购验收、经营使用、储存养护等重点内容,指导全县药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开展自查,实事求是,不流于形式,对发现的问题,建立自查清单,边查边改,确保取得实效。通过自查上报系统对经营使用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
抓隐患排查,强化风险管控能力。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针对农村市场药品管理不规范、美发美甲美妆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等问题,对全县157家基层医疗机构、170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查处使用过期失效药械案9件,经营使用过期、标签不符合规定等化妆品案24件。及时受理12315平台药品化妆品类投诉线索45件,其中诉转案5件。自巩固提升行动开展以来,累计排查化解药械化风险隐患40余个。
抓分析研判,强化检查结果应用。对网络舆情、投诉举报信息、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与共性问题,深刻查摆原因,建立隐患清单,对照清单逐条落实整改完成销号。在接到未按照法律法规凭处方销售“氢溴酸右美沙芬”投诉举报后,举一反三,立即组织开展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专项检查,检查药品经营企业80家,立案查处16件。针对村卫生室冷藏药品超过储藏温度储存等共性问题,责令立即停止使用相关药品,第一时间发布警示信息,同时通报卫健委,切实做到超前防范,消除安全隐患。
下一步,青阳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聚焦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两品一械”动态监管,推进药品监管体系与能力建设,排查化解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