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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2 信息来源:查看

各区县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区县税务局:

现将《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医保发〔2020〕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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