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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陕西省丹参(鲜制)质量标准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31 信息来源:查看

    按照《陕西省药品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工作程序,丹参(鲜制)质量标准经省药监局组织专家技术审评通过,符合《陕西省趁鲜切制药材质量标准编制要求》。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应性,现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3个月。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反馈(需加盖公章),并同时发送电子材料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霞 刘梦淼

联系电话:029-62288429029-62288432

电子信箱:422980554@qq.com

联系地址: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西安市雁塔区高新六路56号)

邮编:710065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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