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三十条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企业申请,研究决定对下列企业予以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特此公告。
附:注销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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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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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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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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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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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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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器械备案凭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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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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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心芝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临澧县四新岗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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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四新岗镇天鹅社区群兴西路农村信用社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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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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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CA736000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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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常食药械经营备202004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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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