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许可、备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商丘市杏林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田园分公司等3家企业的市场主体资格于2025年1月27日前已经终止,现依法取消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自注销之日起,须依法停止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与其发生医疗器械购销业务,请监管部门依法做好监管工作,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特此公告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7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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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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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号及备案凭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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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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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杏林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田园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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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商药监械经营许20220042号/豫商药监械经营备202203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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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资格依法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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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杏林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德信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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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商药监械经营许20240026号/豫商药监械经营备20230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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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资格依法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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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百合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坞墙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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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商市监械经营许20200122号/豫商食药监械经营备202007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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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资格依法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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