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按照《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许可验收实施标准》对锐新华(山东)文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审查,该企业符合标准,准予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监督电话:89016928 电子邮件:xzsp0531@163.com
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 邮 编: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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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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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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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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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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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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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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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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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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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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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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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新华(山东)文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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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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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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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建设路14号德盛家园公建1-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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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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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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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DA5311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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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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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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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药 ;化学药 乙类非处方药;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冷藏冷冻药品以上经营范围不包括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等限制类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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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
济南市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