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药品零售许可验收实施细则》于2024年9月1日开始执行。为贯彻落实好《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调整转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规范表述
(一)首先确认经营类别: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
(二)然后确认新经营范围:中药饮片、中药饮片(限精装单味)、中药饮片(含毒性中药饮片)、中药饮片(含罂粟壳)、中成药、化学药、化学药(含冷藏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血液制品、血液制品(含冷藏药品)、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其他生物制品、其他生物制品(含冷藏药品)。
二、经营范围名称含义
(一)“中药饮片”指可以经营除毒性饮片、罂粟壳以外的其它中药饮片,包含“中药饮片(限精装单味);
(二)“中药饮片(限精装单味)”指只能经营精装单味的中药饮片;
(三)“中药饮片(含毒性中药饮片)”指可以经营除“罂粟壳”以外的其它中药饮片;
(四)“中药饮片(含罂粟壳)”指可以经营除“毒性中药饮片”以外的其它中药饮片;
(五)“其他生物制品”指可以经营除“血液制品”“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以外且不是“冷藏”储存条件的生物制品。
(六)已经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范围均不包含“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毒性中药饮片”“罂粟壳”,“中药饮片”包含“精装单味”饮片。拟经营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申请增加“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经营范围。
三、经营范围调整转换规则
(一)原经营范围中含有“化学药制剂”“生化药品”“抗生素”,如果已配备冷藏设备,新经营范围合并转换为“化学药(含冷藏药品)”;未配备的,新经营范围合并转换为“化学药”。
(二)原经营范围中含有“生物制品(除疫苗)、生物制品(除血液药品)”,如果已配备冷藏设备,新经营范围转换为“其他生物制品(含冷藏药品)”;原经营范围中含有“生物制品(除疫苗)”的,如果已配备冷藏设备,新经营范围转换为“血液制品(含冷藏药品)”和“其他生物制品(含冷藏药品)”。
(三)原经营范围中含有“生物制品(除疫苗)、生物制品(除血液药品)”,如果未配备冷藏设备,新经营范围转换为“其他生物制品”。原经营范围中含有“生物制品(除疫苗)”,如果未配备冷藏设备,新经营范围转换为“血液制品”和“其他生物制品”。
(四)原经营范围中含有“中药饮片”,如果配备中药斗柜和电子称以及中药师(农村中药士),新经营范围不作调整仍为“中药饮片”;如果只配备中药师、没有配备中药斗柜和电子称的,新经营范围调整为“中药饮片(限精装单味)”;原经营范围中含有“中药饮片(罐装)”,已配备中药师(农村中药士),新经营范围转换为“中药饮片(限精装单味)”。
四、其他要求
已经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可以单独申请换发新版《药品经营许可证》,也可与变更、到期换证、补发等合并办理,领取新版许可证。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