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丹县医保局采取落实集采管理、奖励激励、协同监管三项机制推进中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防止出现不采购“中选产品”“采而未报”“报而未采”等问题。
一是落实集采管理机制。依托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集采中选药品、药品的采购率、30天回款情况、采购序时进度进行跟踪监测和实地督导,并将监测结果纳入医疗机构考核评价体系,督促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应采尽采。至目前,全县14家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部参与带量集采,共落地执行了国家组织的9个批次以及省际联盟共计574个品种的集采药品,累计签订药品带量采购协议2403份。
二是落实奖励激励机制。严格落实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管理绩效考核机制,围绕约定量完成情况、回款率、费用增长率、线下采购占比、非中选药品采购量占比等指标,对医疗机构进行考核,并按考核结果兑现集中带量采购结余留用奖励。指导医疗机构制定和完善医疗机构内部考核和薪酬奖励机制,明确结余留用奖励资金优先用于人员绩效,激励医务人员合理用药、优先使用中选产品。目前,已组织辖区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完成五个批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结余留用奖励测算工作,兑现奖励资金近89.99万元。
三是健全协同监督机制。密切联系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发挥主管部门职能作用,提高医疗机构对集采的重视度和规范化管理。督促各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药品及耗材名称、品规和收费价格等费用清单,及时公开医保目录内药品及医用耗材使用比例信息,提高医疗费用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