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辖区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各环节的监管,强化部门间的统筹协调与信息沟通,近日,普陀区局制定医疗机构监管清单及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扎实推进药品经营和使用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全力提升监管效力,为公众用药安全筑牢坚实防线。截至目前,已开展联合检查4次,移交案源线索1件,反馈药品储存条件等同一性问题4个。
一是积极协商,明责定责。主动对接卫健部门、医保部门,以座谈会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地探讨药品经营和使用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的具体实施细节,各自梳理本部门药品监管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形成详细的监管责任清单,有效避免责任模糊和推诿扯皮的同时,为协同监管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联合监管,提能增效。强化部门间的统筹沟通协调,整合各方人力、物力和技术资源,以疫苗、注射用肉毒素、麻精药品、集采中选品种、国家谈判药品片等为重点品种,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口腔医美类医疗机构、医保定点药店等为重点对象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
三是健全制度,长效监管。出台《普陀区药品经营和使用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制度》,构建联合检查、结果互认、案源互通、执法协助、联席会议等一系列监管机制,为综合监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提供明确的遵循指引。同时,持续跟踪评估监管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全力保障综合监管工作的长期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