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暂行办法》 (通人社规〔2016〕15号)、《关于调整完善医疗(照护)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通人社规〔2018〕24号)及《关于调整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有关规定的通知》(通医保发〔2019〕14号)规定,经过受理、材料审核、现场复核、评估等程序,认定南通康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星苏花园店基本符合定点条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1月19日-2020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凡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综合科反映,联系电话:59000237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的,我中心将对符合纳入协议管理条件的零售药店予以认定,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
附件:2020年1月市区零售药店申请纳入医保协议管理情况公示表
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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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0年1月市区零售药店申请纳入医保协议管理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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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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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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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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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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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营业面积(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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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测量营业面积(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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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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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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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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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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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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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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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用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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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受行政处罚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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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经营地址与证照相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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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堂内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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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无无出租(借)、转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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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摆放经营生活用品、食品等;无以现金、礼券、生活用品等促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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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电算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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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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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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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康顺大药房有限公司星苏花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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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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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星苏花园二期47-1幢103.1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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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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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打“√”表示合格,打“×”表示未合格。
2、凡对以上公示有异议的,可向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综合科(电话:59000237 )或市医保中心医疗管理科(电话:59001281)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