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欢迎来到泰茂医疗器械招标网

当前位置: 行业动态> 政策文件
国家药监局关于适用《S1A:药物致癌性试验必要性指导原则》等13个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指导原则的公告(2019年第89号)
发布时间:2019/11/12 信息来源:查看
    为推动药品注册技术标准与国际接轨,经研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适用《S1A:药物致癌性试验必要性指导原则》等13个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指导原则(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需在现行技术要求基础上尽早按照ICH指导原则开展研究;自2020年5月1日起开始的非临床研究适用13个ICH非临床指导原则,非临床研究起始日期的认定遵照《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中相关规定执行。

  二、相关技术指导原则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网站查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负责做好本公告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技术指导工作。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2019年11月5日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40722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3)第00464号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5750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lqxzb.com ©2017-2025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