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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313号(社会管理类28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10/14 信息来源:查看

于圣臣等18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医疗保障立法,协同做好突发事件防治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自成立以来,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医疗保障立法工作,统筹推进医疗保障法治建设,并专门成立了国家医疗保障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

    一、关于《医疗保障法》立法问题

    一是加强调研,多次组织召开“医疗保障法治建设”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地方部门等对我国医疗保障领域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主动谋划,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国家医疗保障局立法规划(2018-2022年)》和《国家医疗保障局立法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将制定《医疗保障法》作为医保法治建设的重点内容。三是积极开展立法前期工作,委托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医疗保障法律问题研究,厘清问题、找准方向、提供支撑,初步草拟了《医疗保障法(建议稿)》。

    二、关于协同做好公共卫生领域修法问题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国家医保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了“两个确保”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截至7月19日,全国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医保结算13.55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18.47亿元,医保支付12.32亿元,支付比例达到67%。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强调,要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央依法治国委已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9部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的修法工作作出部署。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协同做好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们完全同意你们提出的加强医疗保障立法、协同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工作的建议,将认真研究吸收,积极开展立法前期工作,进一步推动制定《医疗保障法》。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保障工作,积极配合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感谢你们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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