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医药机构:
我中心在开展2021年度医保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全覆盖检查及对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备案材料进行核查时,发现广西红十字会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一品大药房等12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违反医保政策规定及服务协议的情况,我中心已根据医保政策及服务协议的相关条款对上述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相应处理,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广西红十字会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一品大药房
违规情况:存在未按规定办理变更备案手续等情况。
处理措施:扣减2021年度服务质量保证金5000元;约谈法定代表人、医保负责人及店长。
二、南宁市桂和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二十九分店
违规情况:存在未按规定办理变更备案手续等情况。
处理措施:扣减2021年度服务质量保证金5000元;拒付违规结算医保费用1766.30元;约谈法定代表人、医保负责人及店长。
三、广西康全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桂景分店
违规情况:存在未按规定办理变更备案手续等情况。
处理措施:扣减2021年度服务质量保证金5000元;拒付违规结算医保费用2389.84元;约谈法定代表人、医保负责人及店长。
四、广西康全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南梧二分店
违规情况:存在未按规定办理变更备案手续等情况。
处理措施:扣减服务质量保证金5000元;拒付违规结算医保费用33.50元;约谈法定代表人、医保负责人及店长。
五、广西康裕园药业有限公司虎邱大药房
违规情况:存在限期整改后,经营面积仍未达规定等情况。
处理措施:全额扣减2021年度服务质量保证金;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约谈法定代表人、医保负责人及店长。
六、广西文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友谊药店
违规情况:存在限期整改后,经营面积仍未达规定等情况。
处理措施:扣减 2020年度剩余服务质量保证金,全额扣减 2021年度服务质量保证金;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约谈法定代表人、医保负责人及店长。
七、广西南宁东方药药业有限公司安心药店
违规情况:存在限期整改后,经营面积仍未达规定等情况。
处理措施:扣减 2020年度剩余服务质量保证金,全额扣减 2021年度服务质量保证金;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约谈法定代表人、医保负责人及店长。
八、广西广福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大沙田店
违规情况:存在医保收费系统结算的项目与药店自身销售系统结算的项目不相符等情况。
处理措施:扣减2021年度服务质量保证金5000元;暂停医保服务协议进行整改(时限3个月);约谈法定代表人、医保负责人及店长。
九、南宁市桂和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三十分店
违规情况:存在限期整改后,经营面积仍未达规定等情况。
处理措施:扣减 2020年度剩余服务质量保证金,全额扣减 2021年度服务质量保证金;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约谈法定代表人、医保负责人及店长。
十、广西文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吴圩药店
违规情况:存在未按规定办理变更备案手续等情况。
处理措施:扣减2021年度服务质量保证金5000元;拒付违规结算医保费用2033.60元;约谈法定代表人、医保负责人及店长。
十一、南宁市茂诚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盘岭路药店
违规情况:存在未按规定办理变更备案手续等情况。
处理措施:扣减2021年度服务质量保证金5000元;约谈法定代表人、医保负责人及店长。
十二、南宁市同生堂大药房
违规情况:存在未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处理措施:扣减2021年度服务质量保证金5000元;暂停医保服务协议,限期6个月内进行整改;限期内完成整改的,可申请恢复服务协议,限期整改期满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约谈法定代表人、医保负责人及店长。
希望各定点医药机构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主动加强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保险服务协议,杜绝各种违规情况的发生。
特此通报
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10日